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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违规享受低保资金要退回 要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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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0 15:57: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安在线讯 据阜阳新闻网报道,2015年,阜阳临泉县对全县的低保户进行核查,把低保“入围”的第一关交给群众拍板。

  1月18日,记者从阜阳市民政局获悉,自去年12月下旬开始,至今年4月底前,阜阳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低保专项清理整治,严查优亲厚友、关系保、人情保等9类情况。

  据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阜阳市低保对象较多,占全省的六分之一左右,而且低保对象家庭收入、人口不断变化,动态管理尤为重要。

  近期,市委对部分乡镇(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巡查,发现低保工作存在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把关不严、监管不力等突出问题。为切实解决上述问题,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低保专项清理整治活动。通过专项清理整治,让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退出”,把最困难的人员“保进来”,达到“按标施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实现公平救助。

  此次专项清理整治,强调落实主体责任,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低保审核的责任主体,县级民政部门是低保审批的责任主体。县(市区)、乡镇(街道)必须认真核实低保家庭的经济收入和财产情况,精准认定保障对象。

  整治内容包括:审核审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力;优亲厚友、关系保、人情保;把关不严,把不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档案资料不完整,审核审批责任人员不签名;暗箱操作,不公示、临时性公示或选择性公示,长期公示制度不落实;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不按要求备案管理;亡故低保对象不及时核销,应退未退以及低保规范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其它问题。

  对违规享受低保人员,要追回低保资金,对相关责任人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此次专项整治分为自查自纠(去年12月下旬至今年2月底)、核查复审(1月1日至2月底)、整改提高(3月1日至3月底)、建章立制(4月1日至4月中旬)、评估抽查(4月下旬起)5个阶段。

  自查自纠、核查复审阶段,均明确“谁签字、谁负责”。评估抽查阶段,市民政局将对行动不力、工作不作为、问题仍突出的地方,会同有关部门重点督查。如发现仍有违规享受低保或弄虚作假的,将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有关线索。

  同时,此次整治启动了阜阳低保工作实施以来最为严厉的问责制度,专项清理整治结束后,乡镇(街道)和县(市区)民政局要出具承诺书,送市民政局存档备查。

  乡镇(街道)承诺书分别由乡镇(街道)民政所长、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县(市区)承诺书由县(市区)社救办(低保办)主任、分管局长、局长签字,发现问题立即对相关人员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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