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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幼儿园最新招生办法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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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9 16:27: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颍州晚报记者昨日获悉,根据2016年全市幼儿园入园工作的最新通知精神,今年,幼儿园招生将按照“相对就近”、“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进行,8月23日开始招生。
  
  为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提高学前教育办园水平和质量,市教育局日前发出《做好2016年全市幼儿园入园工作通知》,要求全市幼儿园小班今年招生对象为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
  
  幼儿园招生将按照“相对就近”、“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进行。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完整的户口簿、房产证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就近的幼儿园报名。
  
  据悉,今年幼儿园招生时间从8月23日起,额满为止。小区配套建设的幼儿园要优先保障本小区居民子女入园。
  
  我市要求,各幼儿园应按照规定的班额标准招生。由于教育资源紧张等特殊原因,需要突破核定班额或举办托班的,必须报所属县级教育局批准;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学前教育是非义务教育,公办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有关收费规定;民办幼儿园收费数额在核算成本并报当地物价和教育部门备案后执行。不准以“兴趣班”“实验班”“特色班”等名义另行收费;完善幼儿信息管理档案,实施幼儿学籍动态管理。凡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无证幼儿园、C类看护点或不具备举办幼儿园、托儿所基本条件的单位,一律不得擅自招生;参照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做好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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