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张便利店监控截图,旁附配文表述:“图中人物经常在店内偷窃,如果遇到请拨打110。”日前,网民将满好便利店张贴的“民间通缉令”推上论坛,立刻引来网民围观。
满好便利店张贴“通缉令”
网民“fuyangxx”的发帖可谓有图有真相,帖中所附图片正是所谓的“民间通缉令”。
在帖图中,可以看见,这张告示被贴在满好便利店的玻璃大门上,告示上贴有几张电子监控截图。截图中,两名女子被特意“圈定”,其面容清晰可见。告示上的文字说明此二人的身份:“图片中几人为最近经常在门店偷窃的嫌疑人,活动猖獗,惯于团伙作案。”该告示还倡议,“如果遇到,请及时拨打110”。
对于便利店的这种做法,网民表达了不同看法。持质疑态度的网民疑问:照片中,人物的面部清晰可见,就这样公布在大庭广众之下,有侵权的嫌疑啊!而且,商家有权利发布这样的公示么?而支持的网民则认为:有视频证明她们就是小偷,不会侵权。
商家表示实属无奈之举
“不能说是‘通缉令’,我们哪有权利进行通缉呢?”满好便利阜阳连锁店人事部经理常海峰说。对于“贴告示抓贼”,常海峰表示是无奈之举。
“我们是没办法了,才把她们的样子贴出来,希望大家能多多提防。”常海峰介绍,目前满好便利连锁店在阜城有68家,店内物品被盗事件时有发生,而告示上的两名女子更是惯犯,曾在3家分店进行过盗窃。
常海峰为记者出示的一份视频资料,清晰地记录了犯罪嫌疑人的作案过程。记者看到,两名衣着华丽的女子,相互配合,在短短几分钟内偷取了多件商品。
“告示上的几张截图,分别是在两个店内拍摄的,而视频中行窃的是同一伙人,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两个女子在我店多次行窃。”常海峰说。
律师称向公安机关报案是最佳选择
商家采取“贴告示抓小偷”的办法,是否合理合法?安徽春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如果商家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此二人就是小偷,且不是未成年人,那商家的做法并未侵权。
但陆春阳同时认为,商家擅自贴告示的做法是有风险的,向公安机关求助应是维权的最佳选择。“出通告方可能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对方的犯罪事实,如果向公安机关报案,程序上更规范,更有利于案件的侦破。”(阜阳网)
来源: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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