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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的地下人防工程能出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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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4 10:32: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阜城一市民递纸条:阜城颍上北路一小区挂着人防工程的牌子,却将人防工程地下车位租给业主。据了解,国家人防工程属于国防设施,其产权属于国家。不知道这样做是否合法?

        阜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工作人员传答案:一、开发商结合其开发建设的小区修建的人防地下室,只要办理了人防工程竣工备案和平时使用登记备案手续后,可以以出租使用权的方式,有偿出租给小区业主作为停车使用。二、人防地下室一次出租使用最长期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14条规定,最长不得超过20年,超过部分无效。请广大业主务必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人防工程属于国防设施,其产权属于国家。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只能出租使用权,而不能出让所有权。
记者 梅飞(阜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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