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网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8741|回复: 0

阜阳太和县出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2-3 14:29: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网2月3日讯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县实际,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于近日出台了《太和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明确了党委政府和各职能部门以及审判、监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相关职责,要求各乡镇(开发区)党委政府要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权责一致、终身追究”、“谁决策、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体系,明确主要领导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合力。同时,严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并实行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制度,接受人大、政协及群众监督。(潘书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10-2025 FUYANGWANG.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