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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2012年社保缴费基数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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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2 09:53: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随着2011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公布,我市2012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随之调整,其中下限为2032元,上限为10161元。

    据介绍,2011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0640元/年(3387元/月)。从今年7月至2013年6月,我市职工可在2011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0161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032元。职工以本人2011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超过缴费基数上限的,按上限缴纳,低于下限的按下限缴纳。

    另外,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2011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387元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有用工的个体工商户,社会保险费由雇主和雇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由雇主缴纳12%,雇工缴纳8%;基本医疗保险费由雇主缴纳6.4%,雇工缴纳2%。上述人员以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费确有困难的,可在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100%之间,由本人自主申报确认缴费基数。   
            
相关链接: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和参保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的基础数据。它的高低决定缴费额的多少,影响参保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高低,缴费基数高社会保险待遇就高,反之就低。(阜阳网



来源:阜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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