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调整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通告
(2022年第57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就我市优化调整疫情防控的相关措施通告如下:
一、不再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保留便民核酸检测采样点,实行“愿检尽检”,各地继续提供便民检测服务。
二、除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医疗机构、中小学、幼儿园(包括托幼机构)等有特殊防疫要求的场所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公共场所,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扫“场所码”。
三、通过药店购买“一退两抗”药品的人员,不再要求实名登记、报告及抗原检测。
四、请符合条件的群众尽快接种疫苗,倡导60岁以上人群“应接尽接”,进一步巩固人群免疫屏障。
五、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不得因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拒诊,对不能提供的进行核酸采样后立即开展诊疗。
六、请广大群众继续落实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做好“手卫生”等个人防护措施,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七、各级政府、各企事业单位、基层社区(村)和社会各界同心协力,共同营造科学防治的良好氛围。
以上优化调整措施自12月7日起实施,下一步将根据国家政策和疫情形势变化,持续优化调整相关防控措施。
阜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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