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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东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提级管理工作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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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17 11: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招生政策,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依据省市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精心组织部署。结合往年招生政策执行情况,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评估认定等形势任务要求,我区继续在城区学校实施义务教育招生提级管理模式,全区各地各单位,特别是教育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今年秋季招生平稳实施。

      二、加强政策宣传。结合城区集团化办学及城区教育资源分布情况,及时发布大校额学校学位预警,分别在宣传(网信)、教育等部门,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层面进行政策宣传,强化招生纪律要求,层层传导压力,营造部门、乡镇街道、村居社区支持规范招生氛围,缓解群众对子女入学的焦虑情绪。要督促各义务教育学校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学区划分、入学条件、咨询投诉等有关招生政策信息,乡镇中心学校要多措并举,加大暑期家访等频次,动态稳控好属地生源。

      三、成立工作专班。提级管理工作专班人员由区纪委监委、宣传(网信)、教育、公安、人武、消防、住建、住保等有关部门、属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及城区中小学校负责人担任,专班设政策咨询、材料审核、实地核查、应急处突等工作组,统筹负责进城经商、务工随迁子女等特殊情况入学安排。招生期间在东平路小学新西校区(新西小学)、阜阳十中向阳路校区(十六中)、东盛路小学岳家湖校区(岳家湖小学)、阜师大附属颍东第一中学(二十六中)等4所学校报名点进行集中办公。其中,东平路小学新西校区、阜阳十中向阳路校区分别承担铁路线以西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提级管理任务,东盛路小学岳家湖校区、阜师大附属颍东第一中学分别承担铁路线以东(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提级管理任务。

      四、压实工作责任。学校负责对符合“两个一致”“两个不一致”条件(包括房屋拆迁户、城市低保户、自建房户)的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报名登记和材料审核(调查核实)。按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大校额问题化解的政策时限要求,结合往年招生及今年户籍、房产生源数据摸排情况,和谐路小学、育新小学、东平路小学、东盛路小学、铁二处学校幸福路校区、阜师大附属颍东一小、十中、十一中8所大校额学校秋季学期学位紧张,将不再接收学区范围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区教育局选派纪检人员进驻学校全程参与监督,区纪委监委指导局纪委开展工作,进行再监督。其中,十中向阳路校区报名点(十中、东平路小学)1人;东平路小学新西校区报名点(和谐路小学、育新小学)1人;阜师大附属颍东一中报名点(十一中、阜师大附属颍东一小)1人;东盛路小学岳家湖校区报名点(东盛路小学、铁二处学校幸福路校区)1人。基础教育发展中心会商各报名点根据相对就近原则,提出统筹安排意见,结合学位动态变化情况,铁路线以西接收学校主要为育新小学朝阳校区、常青藤小学、东平路小学新西校区、十中向阳路校区、二十一中、二十八中等;铁路线以东接收学校主要为铁二处学校、东盛路小学岳家湖校区、辛桥校区、阜师大附属颍东一中、二十九中、十中东湖路校区(十一中过渡性备选)等,按照审批程序,经区教育局分管负责人、纪检负责人审核把关,提交区委教育工委会议研究后予以安置。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参照随迁子女入学审批程序,落实烈士、军人、公派出国人员、“双招双引”优秀企业家和创新人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政策。

      五、规范操作流程。结合市区招生政策相关规定,全面使用“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细化入学材料清单项目,统一居住证(或社区居住证明、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户籍证明、经商证明或务工证明等材料审核标准。加强专班、工作组及学校招生业务工作培训,规范本地居民、随迁子女等各类入学资格条件审核把关流程,实行线下预约,错时错峰校验审核机制,最大限度避免人员聚集风险,有效衔接专班、工作组、学校之间招生入学职能。

      六、严肃纪律要求。加强部门、属地协同配合,加快推进区域内户籍、房产、社保等相关信息共享。公安部门要加强招生期间网络监管,防范聚集上访事件发生,从严从快打击社会培训机构、托管中心、“黄牛”等侵犯群众利益的涉教违规违法行为。武装部、消防救援大队、公安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烈士、军人、消防、公安等子女入学政策性审查,开发区管委会(或主管部门)要加强企业用工资格审查,属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派出所)要加强房屋租赁(居住证)真实性审查(审查材料需经社区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印章)。加大区纪委监委及派驻纪检组介入指导力度,监督政策落实、纪律落实、部门及学校责任落实,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守廉洁底线,坚决整治腐败不正之风,针对问题线索严查快办、适时通报,释放从严信号,防范关系户、充当中介利益输送等违规招生风险。

      七、完善管理机制。调整充实提级管理各项工作组,完善网上报名办法、入学材料清单、通报约谈、督导问责、应急管理等机制,督促家长落实承诺制度。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属地、部门、专班责任,从严对区外户籍入学资格审查,对非起始年级转学的要通过学籍系统与报名系统及人籍一致信息进行比对,对学校寄宿生、校园周边托管中心、培训机构集中寄宿生的入学资格进行从严倒查。

      八、优化综合服务。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公示、广泛宣传系统报名时间、所需材料和办理方式,对特殊群体家庭给予关注指导,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相关部门要结合学校学位变化情况,应急做好区域、校际师资等教育资源调配。

2024年颍东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提级管理

各工作组组成人员


      一、十中向阳路校区报名点驻点负责人:区教育局班子成员1人。驻点成员:纪检员1人、区基础教育发展中心1人。

      政策咨询组:

      组长:李文涛,成员由铁路线以西辖区初中招生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各1人),根据工作需要,分设1-2个综合服务窗口。

      材料审核组:

      组长:臧世虎,成员由铁路线以西辖区初中招生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各1人),根据工作需要,分设1-2个综合服务窗口。

      实地核查组:

      组长:宫朋飞,成员由铁路线以西辖区初中学校校长、招生领导小组人员、学区属地办事处、派出所人员(各1人)。信息汇总后以所属学区学校为单位,分设多个实地考核组开展工作。

      应急处突组:组长及成员由公安部门选派(2人),报名点学校及工作组配合。

      二、东平路小学新西校区报名点驻点负责人:区教育局班子人员1人。驻点成员:区派驻纪检员1人、区基础教育发展中心1人。

      政策咨询组:

      组长:武方,成员由铁路线以西辖区小学招生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各1人),根据工作需要,分设2~3个综合服务窗口。

      材料审核组:

      组长:张全明,成员由铁路线以西辖区小学招生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各1人),根据工作需要,分设2~3个综合服务窗口。

      实地核查组:

      组长:张飞,成员由铁路线以西辖区小学校长、招生领导小组人员、学区属地办事处、派出所人员(各1人)。信息汇总后以所属学区学校为单位,分设多个实地考核组开展工作。

      应急处突组:组长及成员由公安部门选派(2人),报名点学校及工作组配合。

      三、阜师大附属颍东一中报名点驻点负责人:区教育局班子人员1人。驻点成员:纪检员1人、区基础教育发展中心1人。

      政策咨询组:

      组长:见涛,成员由铁路线以东辖区初中招生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各1人),根据工作需要,分设1-2个综合服务窗口。

      材料审核组:

      组长:郝明建,成员由铁路线以东辖区初中招生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各1人),根据工作需要,分设1-2个综合服务窗口。

      实地核查组:

      组长:黄文明,成员由铁路线以东辖区初中校长、招生领导小组人员、学区属地办事处、派出所人员(各1人)。信息汇总后以所属学区学校为单位,分设多个实地考核组开展工作。

      应急处突组:组长及成员由公安部门选派(2人),报名点学校及工作组配合。

      四、东盛路小学岳家湖校区报名点驻点负责人:区教育局班子人员1人。驻点成员:纪检员1人、区基础教育发展中心1人。

      政策咨询组:

      组长:李振亚,成员由铁路线以东辖区小学招生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各1人),根据工作需要,分设2~3个综合服务窗口。

      材料审核组:

      组长:崔倩,成员由铁路线以东辖区小学招生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各1人),根据工作需要,分设2~3个综合服务窗口。

      实地核查组:

      组长:姜君,成员由铁路线以东辖区小学校长、招生领导小组人员、学区属地办事处、派出所人员(各1人)。信息汇总后以所属学区学校为单位,分设多个实地考核组开展工作。

      应急处突组:组长及成员由公安部门选派(2人),报名点学校及工作组配合。

颍东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提级管理应急预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招生政策和有关文件精神,做好我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提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教育系统招生入学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平稳妥善解决突发事件,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秩序,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局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颍东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提级管理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区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区直各相关部门、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由区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委宣传部(网信办)、颍东公安分局、区信访局分管负责同志及区教育局分管信访、安全、督导、招生工作的班子成员任办公室副主任,区基础教育发展中心、区民办教育发展中心、区教育局办公室、区政府督导室、区教育安全事务中心、区教育局纪委负责人及报名点专班工作组、各中心校、区直学校、民办学校校长为成员。

      应急办设在区教育局,具体负责应急处理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接招生入学工作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报告;督促相关科室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宣讲和解读,涉及招生入学接访工作;负责涉及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和请示报告工作;协调其他职能部门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组织善后处置工作,联络协调相关部门尽快消除后果和影响,恢复正常招生或教育教学秩序;对当前中小学招生政策实施后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隐患进行提前预测预警。

      二、职责分工

      招生入学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实行分级分部门负责。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区委宣传部(网信办):负责做好招生入学政策宣传,网络舆情监管等。

      (二)颍东公安分局:负责招生期间网络平台监管,防范聚集上访事件发生,从严从快打击社会培训机构、托管中心、“黄牛”等侵犯群众利益的涉教违规违法行为。

      (三)区城管局:负责招生期间城市公共空间秩序管理工作。监督学校附近是否悬挂张贴违规广告,疏散商贩等在学校门口聚集的无关人员,协助公安完成校园附近公共秩序维护工作。

      (四)区信访局:负责信访、聚集上访人员诉求意愿梳理汇总,配合教育、公安等部门做好心理疏导、矛盾化解及违规违法人员处置工作。

      (五)各乡镇街道:负责辖区招生政策宣传、相关材料审核,配合做好群体信访维稳工作,协助做好辖区生源稳控工作。

      (六)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提级管理报名点)的现场应急处理工作,对应急处理办公室主任负责。负责应急处理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接招生入学工作突发事件报告,请示启动应急处理预案,负责事件的调查处理和请示报告。有关科室职责分工如下:

      1.区基础教育发展中心:负责做好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宣传解读工作;负责与区信访局的对接工作,负责指导各学校做好招生入学工作以及引发群体情绪波动的心理疏导工作。

      2.区民办教育发展中心:负责做好民办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做好民办学校入学群众信访接待工作。

      3办公室:负责群众信访、集访的接待、舆情处理、信息报送、新闻通稿等工作,负责做好与市教育局、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及与媒体的对接工作。

      4.区安全事务发展中心:配合做好协调、指导各科室部门和各学校做好招生入学工作实施过程中安全维稳工作,配合做好与区委政法委、颍东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的对接工作。

      5.区政府督导室:配合提级管理工作专班及各工作组,督促责任督学履行招生监督职责,做好与市政府督导室的对接工作。

      6.区教育局纪委:负责学校及招生工作人员的履职监督工作,配合区纪委监委、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协机关纪检组工作。

      (七)报名点专班工作组:负责片区、学段进城经商、务工随迁子女报名登记、材料审核、实地核查、统筹安置、应急处突等工作,维护报名点招生工作总体稳定,及时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配合应急办做好相关应急工作。

      (八)各中心学校及区直学校:做好学校服务区域内招生政策宣传解读及家长和学生稳定工作,负责做好所辖区域内招生入学工作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按上述分工,相关科室、各中心学校、区直学校(提级管理报名点)要实行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可能引发重大或以上级别的突发事件信息,立即向应急办(0558-2272029)报告,确保突发事件信息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适用范围

      预案适用于全区教育系统发生的招生入学提级管理工作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称的突发事件,是指我区教育系统在开展招生入学工作中突发的群体性上访、扰乱机关秩序、扰乱社会治安、扰乱交通秩序、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等事件。主要包括: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行为;违法聚众上访、请愿等信访突发事件,包括5人以上(含5人)的群体性上访、上访人员长期滞留政府机关、有过激行为的上访等;涉及招生入学工作的网络舆情;其他聚众冲击或围堵党委政府机关、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等重要场所,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突发事件。

      四、工作原则

      发生突发事件时,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分工、分级负责、综合协调、快速高效”的要求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一)统一领导、属地为主。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原则,区教育局对全区教育系统的招生入学工作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实施统一领导,各学校对本校招生入学工作突发事件的处置负总责。

      (二)事先预防,防患未然。立足于防范,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强化信息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尽早消除诱发突发事件的各种因素,正确处理教育招生改革发展中的利益调整,充分考虑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根本利益,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涉及广大师生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招生入学工作突发事件。

      (三)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对政策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依法按政策落实解决;对要求合理、但政策法规未明确规定或规定不够完善的,抓紧研究合情、合理、合法的解决途径和办法;对不合理要求,进行说服教育、积极引导。对可能引发重大或以上级别的突发事件,要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尽快平息事态,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切实维护师生合法权益。

      (四)快速反应、密切配合。招生入学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和学校要根据事件性质和严重程度,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迅速行动、积极配合。

      (五)以人为本,积极解决。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区招生入学工作政策法规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统一政策宣传和答复口径。坚持“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顺不宜激”原则,认真细致做好招生入学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五、启动要求

      本预案的启动按要求实行属地管理方式。凡是在我区内发生招生入学工作相关的突发事件,由我区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启动应急预案,并负责突发事件全过程的处理。但有如下情形之一的,立即逐级报告区政府。

      1.引发的重大和特别重大的突发事件(包括群体上访、冲击校园、堵塞交通等导致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相关部门认为难于控制,需要报区政府处理的。

      2.招生入学工作引发的部分群众不顾《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群体到省、市行政机关上访或出现堵塞交通等情况。

      3.在互联网出现的涉及招生入学工作的失实报道、不良言论或恶意炒作,或极可能引发不良的新闻连锁反应等网络舆情。

      六、处置程序

      1.对上面所述情形,接到相关单位的报告后,相关负责人和应急办成员须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有效措施。主要工作包括:

      (1)迅速了解、核实和汇总事件有关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迅速与公安等有关部门联络协调,尽快调度人力、物力到达各指定位置;

      (2)有人员伤亡的,联系有关部门迅速做好救助工作,确保伤员第一时间就近送到医院;

      (3)维持现场秩序,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4)做好疏散工作,劝说群众尽快离开现场;并与群众代表对话,倾听群众诉求,尽量化解矛盾,承诺作出答复时间。

      2.根据群众反映的问题,尽快研究解决方案,及时作出回复,做好善后工作。

      3.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办要迅速与有关媒体负责人沟通、商议、落实应对方案,并与相关媒体沟通,向社会发布事件信息。所发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全面。

      七、工作要求

      全区各学校要结合本预案,制订本校应急预案,落实人员职责和工作措施,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和处理工作。有关单位、人员未按规定履行报告职责,瞒报、缓报、谎报、漏报、误报或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漏报、误报突发事件或复杂局面的;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措施的;在应急处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由应急办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阜阳颍东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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