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续开展个人住房公积金长期封存账户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现就持续开展个人住房公积金长期封存账户清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对象
(一)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未重新设立新账户且封存6个月以上的职工封存账户;
(二)离退休职工封存账户;
(三)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封存账户;
(四)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破产或改制,封存6个月以上的职工封存账户。
二、办理方式
(一)职工个人身份信息准确无误的封存账户。请符合清理条件的缴存职工至柜面或者通过皖事通、支付宝APP及“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等网上渠道办理提取。
(二)职工个人身份信息不完整的封存账户。一是单位仍存在的,由单位经办人负责补齐个人信息;二是单位异常或不存在的,由本人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原缴存单位工作证、工资发放凭证、劳动合同、荣誉证书、聘任表、住房公积金本、社保缴费证明、失业证等任一有效证明材料原件),至中心各服务窗口申请变更。待缴存职工个人身份信息完善后,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符合转移条件的,尽快办理转移手续,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微信小程序——转移接续”办理;
(二)存在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可在贷款结清后办理销户提取;
(三)我中心将按年度分批次开展此项清理工作,请及时关注清理公告。
来源: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