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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农村贫困重度残疾人救助标准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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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角 发表于 2011-3-24 11:32: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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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3-24 11:32:54 2601 0 看全部
  记者昨日从市财政局民生办获悉,从今年开始,阜阳向持有低保证的特困精神病患者每人每年补助500元药费,同时,统一城乡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标准,将农村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标准由每人每月30元提高到50元。
  申请享受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的,须填写《申请审批表》,提供户口本、《残疾人证》、《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低保证明,通过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初审,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再报县(市、区)残联审批。(阜阳新闻网- 牛桂芹)

  来源:阜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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