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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网友咨询无偿献血者异地用血如何报销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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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2 18:00: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人民网北京9月18日电 (记者 王甲)近日,一名安徽阜阳网友给界首市委书记留言,询问无偿献血者异地用血费用如何报销的问题。网友称自己在吉林大学上学时曾无偿献血,如今自己母亲在界首市医院手术输血。如果要凭献血证报销费用的话是否需要去吉林省发证机关。对此,界首市卫生局回复表示:根据规定,无偿献血者凭证异地用血费用需回发证地按规定报销,跨省异地用血,患者需在医院自行垫付费用后,再把所需材料送交献血证颁发血站办理报销手续。[详细]

  【网友留言】

  尊敬的界首市领导,你们好。我以前在吉林大学上大学时曾经无偿献血,当时发的有献血光荣证。现在我母亲在界首市医院做手术输血,按献血证上的说法,我还要回吉林省发证机关去报销用血费用。我想安徽到吉林这么远,报销的费用还不够路费的。这样的规定好像和鼓励献血矛盾。能否有灵活的政策在界首就能报销用血费用?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界首市卫生局

  根据《献血证》政策规定,无偿献血者凭证异地用血费用需回发证地按规定报销,跨省异地用血,患者需在医院自行垫付费用后,再把所需材料送交献血证颁发血站办理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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