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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赡养老人的子女还各有各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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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胖纸 发表于 2016-3-10 15:58: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喂胖纸
2016-3-10 15:58:20 2239 0 看全部
   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国的《婚姻法》亦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因此,无论是从伦理道德还是从法律上来说,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

  案例一
  没沾老人的光,照样得赡养

     
今年81岁的张老太,家住界首一偏僻的乡村里。老人早年丧夫,晚年丧子,饱尝人生痛楚,让她最为心痛的是,如今躺在病床上,身边连个端茶倒水的人都没有。三个女儿都不管不问,老人心寒不已。
     眼看一日三餐都成了难题,老人将三个女儿和孙子告上了法庭。近日,法官来到张大妈家现场开庭审理,并借此向村民进行赡养案件的普法宣传。
      三个女儿各有说辞,老人的土地和宅基地都由其孙子接手,她们没沾一点光,赡养母亲心不甘情不愿。“不管有没有得到老人的财产,都应该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法官杨炳贵解释,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这是起码的道理,如果子女不赡养老人,那么法律将会对其依法制裁。
      在法官的主持下,当事人最终达成协议,女儿和孙子轮流照顾老人的生活起居。

  案例二
  分家不均,三个儿子互扯皮

      家住界首市某村的段老汉,时常望着村子里的三栋“小洋楼”流泪,那是他三个儿子的房子。
      妻子早年去世,段老汉含辛茹苦将三个儿子拉扯成人。前几年身体还算硬朗时,他还经常到儿子家帮忙干活。如今行动不便的段老汉,却被三个儿子遗忘在老房子里。
     近日,界首市人民法院巡回办案,来到段老汉所在村庄。三个儿子纷纷指责父亲偏心,分家时不公平。儿媳妇也一肚子怨言,嫌弃嫁入段家时给的彩礼太少。段老汉老泪纵横,劳碌一辈子,最终却落下儿子的不满。
     “手心手背都是肉,哪有父母不疼亲骨肉的?”法官们劝说三个儿子要多为老人考虑,不要留下“子欲孝而亲不待”的遗憾,如果遗弃老人不思悔改就可能构成遗弃罪,法院会对其定罪科刑。
       在法官的批评教育下,三被告惭愧地低下了头,当场表示愿意赡养老父亲。

  案例三
  不带孙子,就不养老送终

     家住界首市沙北某村的张桂英老人,好不容易熬到给儿子娶了媳妇,原以为可以松口气了。可儿子却因母亲带不了孙子,常常对母亲恶言恶语。
     前两年,老伴去世,张桂英靠捡破烂维持生计。实在揭不开锅时,老人来到儿子家,希望儿子能接济一点。但儿子儿媳视母亲为陌生人,将其锁在门外。
      “如果不是没办法,谁忍心将儿子告上法庭?”在张桂英看来,但凡儿子能给一点温暖,她都不愿意和孩子对簿公堂。在法庭上,儿子儿媳对不赡养母亲振振有词。法官说服教育小夫妻俩,遗弃老人必将受到法律惩处。在法官的劝诫下,被告杨金锁认识到了过错,将老人接到家里居住。

  法官说法:
  不赡养父母,或构成遗弃罪

       据界首市法院不完全统计,该市每年受理的涉老案件约20起左右。原因主要有:法律意识淡薄,疼小不疼老;夫妻感情不和,媳妇把怒气转嫁给公婆;儿子在外打工,儿媳与公婆之间缺少润滑剂等。
       子女在赡养父母方面,究竟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和义务?法官表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如果父母生活困难或无法自理,子女又不愿意给生活费和医疗费,该怎么办?该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扶养或者住房、财产等发生纠纷,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有关组织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一般会判决子女每个月付给老人多少钱的赡养费,而且要尽到做子女的义务等等。如果因子女不赡养老人的行为,导致老人身体或者其他方面出现严重情况的,还可能会构成遗弃罪,这是刑事犯罪,子女要承担相应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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